由江苏润扬铜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厂房十四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748㎡,现就桩基工程进行施工单位招标如下:
1、工程名称:14#厂房桩基工程
2、建设地点: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施桥镇东风河路
3、招标范围:桩基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桩基工程的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综合单价包干。
5、质量标准:合格。中标单位须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打桩过程中因中标单位施工原因出现断桩、偏桩等质量情况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其处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严格按设计图纸、《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2-2002)等国家、省及地方规范(含桩基图纸)等规定的技术质量措施及要求进行施工。
6、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如有延误则按5000元/天进行罚款。中标单位须安排足够的打桩设备及人员以满足工期要求,否则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给招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7、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至下列账户(请将汇款凭证一并放入投标文件中),若中标,则投标保证金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若未中标,则在中标单位确定后一周内无息返还。
户名:江扬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7328310182600037097;开户行:中信银行扬州新区支行。
8、投标报价:各投标单位结合市场价格及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及工程现场所确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桩基报价时以清单模式按立方米分别报综合单位价,再汇总报价。综合单价中包括所有的人工费、机械费及进出场费、材料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安全文明措施费、施工水电费、施工道路费、临时设施费、现场建筑垃圾清理费、场地平整费、场地排水费、空搅费、破桩头费(须按图纸及规范要求将桩头破至设计标高并将破碎后的垃圾外运)、与桩基检测单位及土建总包单位的配合费、政策性调整、市场风险、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所必须发生的费用等一切费用。
9、付款方式:
桩基工程量全部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0%,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结算经双方确定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付款时中标单位须按招标单位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0、结算方式:图纸中的桩长及水泥掺入量为设计要求,最终桩长及水掺入量应由设计人员根据试桩检测结果确定。如果桩基未作调整,则合同总价不予调整;如设计桩长及根数有变更,则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按设计变更做相应调整。如掺入量有调整则根据水泥用量参照2023年10月份扬州市工程信息价调整综合单价
11、
水泥采用“绿杨、海螺”牌。
12、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发生任何安全和质量等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与招标单位无关。
13、中标单位须按招标单位的要求配合桩基检测单位进行桩基的检测。中标单位在桩基施工时须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控制好桩顶标高。基础挖土时,中标单位须安排人员指导挖土,以防止桩基被破坏。
14、各投标人报价前应自行查勘现场,结合地质勘探报告、现场道路、场地条件及标高、现场土方挖、回填、转运、给排水、电等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满足施工条件所必须发生的所有费用;前往现场查勘所发生的费用投标方自理,招标方不予承担。
15、施工用水和用电由投标方负责从招标方自行接入及挂表,并按实计量,水电费招标方先垫付,每月按实际使用由双方确认,计入投标方工程支付账目中。
16、中标单位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工作,须由中标单位交纳的费用中标单位须自行交纳。中标单位须做好各项资料报验及桩基验收报验工作,确保桩基工程验收合格。
17、投标文件及组成:
(一)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1)主要施工方法;
(2)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3)、劳动力安排计划;
(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5)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6)确保工期完成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表;
(9)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商务标部分
本工程必须采用清单报价模式报价,组成如下: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价:报价含总价表、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主材价格表(提供智慧电子版U盘在投标文件内)。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计算。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专业承包一级或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项目经理近三年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投标时带原件核实)。
18、投标文件装订要求:将技术标、商务标分开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加盖公章法人印鉴密封,密封袋及投标文件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鉴。
19、招标文件发放:招标文件于2023年10月26日发放,资料含地质勘探报告,图纸。如对图纸及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23年10月30日前以书面方式提出,并送交我公司,我公司以书面形式答复。(答疑作为投标单位编制标书依据之一)(本招标的项目不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查勘,请自行前往查勘)。
20、评标:将根据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以往业绩、实力、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
21、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有权按废标处理。
22、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单位规定期限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施工的;
(3)、中标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与现场实际项目经理不一致,项目经理经常不在现场,擅自离岗。
23、最迟在投标截止日2023年
11月04前,将报价以纸质版报价及基础资料盖章密封寄达我公司,并注明“桩基投标”字样,以免误拆。

邮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高蜀北路江扬电缆大楼13楼,采购中心,丁菲菲收,电话:18036258824(微信同号)。
24、附表:桩基施工图纸(电子版)、地质勘察报告(电子版)、投标函、授权委托书。
江扬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投 标 函
江苏江扬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了贵集团江苏江扬铜业有限公司厂房十四桩基施工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投标文件所报产品品牌质量和服务承诺施工。
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认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之日起30天。我方同意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期开始对我方有约束力,并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5、我们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如果我公司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自愿让贵方没收。中标后,我方同意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我们承认投标报价是评标的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因素。
7、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8、在制定和执行正式合同前,本投标文件应构成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9、我们愿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投标人(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联系丁菲菲18036258824索要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