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乐湖研学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现将250KVA临时用电施工工程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如下:
一、招标单位:仪征江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江扬天乐湖研学项目250KVA临时用电
三、建设地点:扬州文昌西路天乐湖园区(仪征月塘镇江扬路9号)。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工程内容:本工程接于天乐湖苏云环网柜内,线路由YJV22-8.7/15-3*70电缆接入变压器(电缆甲供),电缆长度约为130米。安装250KVA变压器一台(变压器甲供)、台架、支撑、接地及土建工程、配电箱1个由投标方采购及安装,投标单位自行查勘现场、设计、安装、调试、以及送电所需要的所有试验调试(交钥匙工程)。
六、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承包方式(甲供材除外)。
七、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确保工程通过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并送电(所安装电力管道后期均需作为项目正式用电管道使用)。
八、投标单位资质及其它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和承装(修、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具有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要求中标项目经理必须坚守现场,不得擅自离岗,要证岗一致。
3、投标单位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4、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精心组织、文明施工,任何关于质量和安全的事故都将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单位不承担中标单位任何的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责任与费用。
5、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自身成品保护工作,如对其它物品造成破坏的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九、投标报价编制方式:
1、建议定额按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及相关费用定额编制标书,材料价格参照扬州市2021年第3期造价信息指导价或根据市场价自主报价,报价含监理费用,让利由投标单位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请注明让利出处,变更、签证等项目同比例让利。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政策性调整、建材市场风险及企业自身情况等因素,竣工结算时的所有费用均不调整。
2、通用措施费中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竣工结算按照相关部门核定费率调整)、临设费,其余不计。规费按规定计取,税金按照一般工程计税。
3、各投标人报价前应自行踏勘现场,结合图纸内容、现场道路及标高、场地条件、现场土方挖、回填、转运及降水、给排水、电等的实际情况,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满足施工条件所必须发生的费用。
4、施工用水和用电由投标方负责挂表,并按实计量,水电费由招标方先垫付,每月按实际使用由双方确认,计入投标方工程支付账目中。
5、遇有工程变更签证必须在发生后三天内履行变更签证手续,逾期不予认可。涉及到工程量的变更签证,乙方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预决算人员到现场测量确认后方可隐蔽,否则甲方不予认可。签证必须有甲(审计部)、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缺一无效)。
6、在施工现场如发生零星用工,土建按134元/工、安装按134元/工计算。
7、招标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不计入投标总价,
十、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及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招标答疑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咨询或澄清,应于
2023年 5 月 16 日 16: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4、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9 日
5、招标人联系人:丁菲菲 联系方式:15773283928(微信同号)
6、供货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辅材)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在规定的质保期内,投标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
7、保修及售后服务: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1年,期间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由投标方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行成: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贰 万元,汇至以下帐户:
户名: 江扬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扬州新区支行
账号:7328310182600037097
(2)投标保证金在决标后7个工作日无息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结束后无息退还。
(3)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2、在投标过程中发现有串标行为者;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或提供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2、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需招标人讲解提前预约),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应递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开密封包装。
(2)按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编制、装订,加盖公章密封,密封袋及投标文件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人印鉴。
(3)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
1、方案设计原则:满足功能需求,经济、合理。
2、售后服务承诺;
3、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以往业绩及其它证明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
(4)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单位必须按系统配置要求分开报价(分单价、汇总价),此报价含制作、安装、运输、管网施工、电缆管沟开挖回填、带电作业、不低于3%税票等所有费用,为一次性包死价(交钥匙工程)。
十二、付款方式:工程施工完成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付至合同价的70%,移交竣工资料并办理结算且双方确认后付至结算价90%,安全运行1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付款前需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三、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暂定,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送电。
十四、招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方法: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
5 月
19 日
17: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高蜀北路江扬电缆大楼13楼—采控中心,丁菲菲收,电话15773283928 。
2、招标单位将根据投标单位设计、报价、工期的合理性、质量、施工组织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以往业绩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
十五、授予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如不按本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标,并没收其所有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附件:电子版图纸(请联系丁菲菲 15773283928或0514-82263358)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实施和完成承包。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我方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本次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它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联系电话: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双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系
(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委托代理人)为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投标方的行为,投标方将承担委托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